法律问答

撞了人,交强险过期,在医院已经交了两万,商业险没过,商业险是不是该垫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5 23: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交通事故商业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2、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3)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4)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6)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 各方可以依照事故的类型自愿协商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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