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公司从网上进行简易注销,但是之前我提交过普通注销,又办了简易注销,普通注销,我该怎样撤回?还有没有必要撤回?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6 05: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的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一般需要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的步骤如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2、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公司注销申请可以撤回,可以在准备好相关资料之后再次申请。申请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清算报告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才能够注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