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三个月前网恋了一个女朋友,期间自愿给她发红包转账等超过了8000元,现在想跟她分手,并想把钱都要回来,但她不愿意,说钱已经花了。请问我可以报案称她网络诈骗吗?我今年35了,她才是个高中生,这样的话会不会让别人知道我的前女友是高中生啊,而且我还是个老师。

网络诈骗
2022-11-26 06: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遭遇网络诈骗,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3、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 如果及时采取措施,网络上被骗的钱有可能追回。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详细告知骗子的银行账号、电话等相关信息。犯罪分子的骗取的钱转移地很快,因此一旦意识到自己被诈骗,应立刻报警,警察有可能可以将骗子的账户冻结,这样钱被追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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