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10几年了会被行政机关强制注销,罚款应当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三年之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