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隔壁一个男孩子带3个人,直接把我家里门踢开,手里那拿着刀,我报警了现在要和我私了,我应该说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26 08:0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先报警处理吧,具体还要结合笔录情况确定事实。
    满意请按采纳
  • 行为人若有侵害他人,造成对方八级伤残的行为,若双方同意是可以以四十万元进行私了的。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的数额达成赔偿协议,这是法律允许的。而如果涉及刑事的,则刑事部分的私了是没有意义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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