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提出被迫解除后发现已怀孕,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6 08:3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若女职工想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相反,如果女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