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义务有:按照约定期限、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或者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验收。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
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
保管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