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孩子归男方但是孩子被狗咬了我可以要回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2-11-26 09: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回孩子监护权的方法: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变更抚养权。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要回孩子抚养权,双方如果就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行为能够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予以变更,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予以变更。法院如果查实,对方的抚养行为会给孩子带来身心伤害的,当事人就能要回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时候孩子跟了对方如果满足以下情形的,还可以要回: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