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签字人的基本能力要求为:
1、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有效的处理授权其处理的事务。
2、熟悉认可办法、认可条件、认可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义务。
3、了解授权签字范围的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规定。
4、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搜全都范围内行使授权职责。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
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