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场罚单坏了,我在异地怎么交

行政处罚
2022-11-26 10:0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罚金在外地的交纳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异地缴纳,以邮寄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即可。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异地因为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了,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去出具罚单的单位接受处罚。
    二是回到原籍等对方把违章信息上传以后再接受处理。
    如果没被扣分,可以在网上车管所或者到交警大队交罚款,如果扣分了就需要回到所在地的所属交警大队办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4条
    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 在罚单不见了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前往当地的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点,同时带上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以及行驶证的证明材料,向工作人员并说明情况,将罚单重新打印一张,然后车主凭借罚单在交通违法处理点的自助终端缴纳罚款,或者是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
    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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