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为疫情原因没有上班公司给我算事假,让我自己承担这一个月全部的社保,请问合理吗?

社会保险
2022-11-26 10: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符合公司请事假审批程序,劳动关系存续,不影响社保的缴纳问题。事假和社保没有关系,只要目前在职,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事假扣除的只是工资,有的单位也扣除绩效,但是和社保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员工因请事假,而本月没有工资,其中单位缴单位应缴的,个人缴个人应缴的。  
    2、社保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其中工伤和生育完全由公司承担,剩下的三险缴费比例: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6%、个人3%;失业:单位2%、个人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请事假是不会中断员工的社保的。社保的缴纳依据是劳动关系。事假期间只要单位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仍然需要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依据:请事假是不会中断员工的社保的。
    社保的缴纳依据是劳动关系。事假期间只要单位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仍然需要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并不会。社保的缴纳依据是依托于劳动关系。事假期间只要单位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还是需要按时缴纳社保的。所以不存在不中断社保的情况。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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