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委会不开困难证明怎么办

2022-11-26 10: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等。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投诉居委会是去找居委会的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而不是上一级行政机关,上级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受理其投诉并处理,因此投诉居委会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人民政府等进行投诉。有诉不能解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居委会被投诉后上级部门将会根据投诉对居委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居委会应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职责、教育职责、监督职责,履行出现瑕疵时,居民可以打12345政府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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