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我们7,他们3,保险公司定损我们的车是五千多,但是我们实际花的超出了这个费用,现在对方只认保险公司定损部分,不认我们的实际清单。这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6 11: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车辆损害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确定赔偿数额之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商业险赔偿,在不够的,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汽车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确定赔偿数额之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商业险赔偿,在不够的,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保险公司的定损一般属于车辆损失赔偿依据。车辆事故发生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事项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则审理的法院可以根据相应证据合理认定。也很有可能另行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对于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形给予第三方中立的核定,这实际上是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