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就等冷静期过去然后拿证。现在一方反悔。协议书能拿回来吗

协议离婚
2022-11-26 12: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写了能反悔。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且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在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前,可以返回,签订之后反悔想要修改的,也可以通过达成协商来修改或者撤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在离婚协议未生效之前,双方对协议反悔的,可随时更改协议上的内容。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撤销事由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书签了字还能反悔。在离婚协议未生效之前,双方对协议反悔的,可随时更改协议上的内容。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撤销事由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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