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根据合同的性质决定,公证费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常见的标准例如: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万元以内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取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根据金额大小实行比例阶段收费。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根据金额大小实行比例阶段收费。
3、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
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4、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
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5、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6、证明房屋
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现实生活中,各省级物价部门可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因此,有需要的朋友最好向当地的公证处上门咨询。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四)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