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被人打成双脚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打我的人在派出所找了关系,只被拘留了一个星期就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马上快四个月了,现在派出所突然通知我,说经过公安局决定,对打人者撤消刑事案件,理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我不服,请问,你们可以帮助我吗?

刑事拘留
2022-11-26 14: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一般不能够撤案。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 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打架案子不由司法所调解,应由公安机关调解。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打架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立案的,一般不能够撤案。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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