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判决

劳动仲裁
2022-11-26 15: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3、作出变更判决。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形有: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 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先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开庭进行审理;再由各当事人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公开宣告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