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的,13年乡镇以每亩6万元租金,与我签订永久租用合同,现在我还能要回土地使用权么?

土地纠纷
2022-11-26 16: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以下情形可以收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达成协议、经相关部门审批、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标的物不得为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
    (二)合同生效需要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 订立土地使用权的承租合同需要达成协议、经相关部门审批、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标的物不得为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合同生效需要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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