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借别人钱我不知道我还需要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1-26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老公欠老婆钱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则出借人可以收集借条等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道的情况下是否有责任,要根据借用款项的用途来判断。如果说借用的钱是用于家庭生活开支,那老婆及时不知道也是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了家庭生活开支的需要,老婆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老婆一方就没有责任,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借的钱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老婆不知情也要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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