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非法开垦省级一般湿地,数量为60亩以上应该怎么处理?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吗?依据是什么?谢谢!

刑事辩护
2022-11-26 17: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占用耕地,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投诉
  • 非法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等情形,需要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法占用农用地的数量较大并造成大量农用地受到毁损的,才构成本罪的既遂,应当依法处以本罪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