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一家公司发的工资没有帮忙交个税,导致现在我要补税,这个可以举报吗?

讨薪
2022-11-26 17:0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举报,举报应当提供一些线索,讲明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等,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应由本人到发放工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将二处工资合并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扣除公司方已交数后补交差额数,如果发放单位属于不同税务机关的,任选一处即可。如果未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追缴,本人还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  补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话,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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