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公司在办理公积金时,将姓名输错,现已离职,公司不愿出示书面说明,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自己更改名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6 1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要变更名称时,需要准备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变更证明的写法如下:首先,在第一行顶格写上证明需要发送的单位名称;然后在第二行写上证明的正文部分,如“我公司原为XX公司,现变更为XXXXXX公司,特此证明。
    ”;最后落款,写上日期,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名称的变更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可以在红盾网上预约核名,或者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
      
    2、去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在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如果公司的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双方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