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财产被他人保全,但由我先申请执行,该怎么分配 另一名原告在起诉前申请了财产保全 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分配到被告的财产吗?

2022-11-26 19: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财产保全后分配的方式:如果法院将被保全财产移送执行,则优先分配有担保的债权,再按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分配普通债权;如果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金钱给付内容的,且各债权人均无优先受偿权的,也是按照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产保全期间,被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财产自行处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被保全人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期限内处分,并控制相应价款。

    第二十一条
    保全法院在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超过一年未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分的,除被保全财产系争议标的外,在先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法院可以商请保全法院将被保全财产移送执行。
  • 如果在诉讼期间,一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申请的,经法院调查,在必要时候,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诉讼期间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申请的,经法院调查,在必要时候,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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