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保证期间的六个月是按照30天算还是31天算?

社会保险
2022-11-26 20:0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做规定,保证期限根据保证方式不同而不同,保证期间约定最多不宜超两年。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保证期间可以超过两年,因为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所以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为两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保证期间属于意定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保证期间属于意定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