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上注明利息多少,诉讼上要写吗

债务追讨
2022-11-26 20: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上可以体现利息,当事人要约定利息的,可以在借条上写明利率,但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条上不是必须写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所以当事人要约定利息的,则需要在借条中写明,而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钱时的利息的约定:首先,一定要将利息写在借条上,其次,约定利息的多少。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最后,约定的利息一定要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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