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6 20: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中止的原因必须为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以及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造成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一般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以及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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