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受过治安警告或罚款可以开无违法记录证明吗

行政处罚
2022-11-26 20:44: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可以作为处罚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八十一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 不算犯罪记录,但有治安管理处罚档案对个人没有影响。治安处罚针对的只是违法行为,违反治安处罚法不是犯罪所以不会有犯罪记录,触犯《刑法》、并经法院判决才是犯罪、才有犯罪记录、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都没有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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