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11年,但是社保只帮我交了6年,那年假按照10年算吗

社会保险
2022-11-26 20: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的年假的工龄不是以社保为标准。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
    《照职工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以上,年休假15天。
    国家还规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同时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假,经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年假,按照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假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更具我国法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享受年假的话,试用期算入工作年限。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累计连续工作十二个月以上,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享受年假包括试用期的工作时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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