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房屋时未签订买卖合同,但已经实际支付和居住,仅是有特殊原因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事人发生争议,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买卖合同
2022-11-26 22:4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仅合同有效,对房屋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导致未进行物权登记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仅发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没办过户导致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买房时未进行房屋登记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债权效力,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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