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与逆行电动车行驶的人发生碰撞。我方人员轻伤,对方脚踝和小腿有些肿胀。这个事故该怎么判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7 01: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司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违章驾驶行为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自行处理:
    1、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2、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
    3、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首先,在司机未违章、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定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其次,在司机违反交规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按事故责任划分后,由司机及该车的保险公司就责任部分承担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司机及该车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则适当减轻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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