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俩个人名字。离婚协议写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卖房时还需要对方到场签字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7 05: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该房产已经分给了己方但是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是房产归对方所有的,离婚后卖房子是需要对方签字;或者是先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手续后,可以自由处分不需要对方签字;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己方个人所有的,也不需要对方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卖房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卖房是需要双方签字的。但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明确了房子的归属,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那么此时卖房只需要产权一方签字即可,因为此时房子不是共有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离婚后卖房一般需要对方签字不需要对方签字,但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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