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居住证需要社保满多少年

社会保险
2022-11-27 05: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每年签注1次,过期后可以续期。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非本市户应当通过到居住证受理点或者官网及时续签,否则居住证失去效力。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每年签注1次,过期后可以办理续期。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的非本市户应当通过到居住证受理点或者官网及时续签,逾期未办居住证失效。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社保已满两年,申请居住证的方法如下: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填写完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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