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暂时不能办理过户的房屋可以办理居住权保障我的居住条件吗

房屋产权
2022-11-27 06:3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有效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过户维权;
  •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如下: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立居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享有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取得后应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