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签订2012年8月-2015年8月,合同到期超过一年以上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正常上班,现因公司经营发生改变裁员,请问我这种属于合同自动延续还是无固定期合同?没签合同的时间段可否要求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4 10:2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合同到期后仍在单位工作,可主张一年内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一、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可能就是: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