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案件也有可能移送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