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就降低员工的出差补贴,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讨薪
2022-11-27 08: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差补助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必需项目的补助,如交通费、住宿费,二是实行包干制。关于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通常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只有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才有明确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工作人员出差补助主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必需费用,各地规定都不同。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为70元,以下简称特殊地区为90元。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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