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2022-11-27 08: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车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处理,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仲裁;不能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汽车买卖合同的作用是双方的明确权利以及义务。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以此合同为依据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汽车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汽车的基本信息;汽车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汽车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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