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天来了我们家两个人自称我父亲24号撞了他的家人,目前为止交警大队没有任何信息通知我父亲,我父亲也不确定是否在转弯或倒车是刮蹭到人。害怕真的是肇事逃逸。是否存在当时撞人后,自己无意识,交警未及时通知,所造成肇事逃逸罪。求解答,急!

2019-04-24 10:3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要有交通肇事的行为存在,且行为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是不会涉及到肇事逃逸的。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真像您所介绍的那样,电动车是自己倒地造成死亡的,与驾驶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律师认为驾驶人在该起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自然就谈不上逃逸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逃逸商业保险赔吗?
    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若有,应从其约定。依据民事自治原则,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