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7 09: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具备以下条款:
    1、销售合同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当事人约定买卖的商品或劳务;
    3、价款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4、合同的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卖方签订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注意合同主体资格和意思表示;注意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销售合同的成立要件是:采用了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且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情形;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引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法律法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