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网上注册流程:
1、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2、提交规定材料,并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3、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