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租金超期未付可终止合同吗?

土地纠纷
2022-11-27 10:3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中合同租期内可以中止。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合同当事人逃避债务的、合同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的、合同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土地永久租赁合同中,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如果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该期限的,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