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企业退伙纠纷

合伙企业
2022-11-27 11: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协议书内容:合伙企业和股东基本信息;成立合伙企业日期;合伙经营业务;退伙理由;退伙日期;退伙财产归属;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双方义务;协议生效要件;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合伙人想退股的办法: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等事实发生,即可退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退伙有以下程序:
    (1)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1、依照《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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