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厂发的工资不是承诺的工资,不发加班费,怎么办?

2019-04-24 10:5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60日的规定,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后才申请劳动仲裁,则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对于该60日横跨新法实施前后期限的情形,仍适用60日的仲裁时效。

    对于2008年5月1日后仍存续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5月1日以前及以后的所有加班费。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规定,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劳动者随时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 劳动者可以寻找节假日期间加班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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