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双方没有联系,对方也没有给抚养费已经三四年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也有具体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直接通过法院可以要吗?具体怎么操作呢?谢谢

子女抚养
2022-11-27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对方从来没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子女的名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随意拒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可以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进行协商,请求减少抚养费金额。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之后女方没有工作给不了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或者免除抚养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时候会考虑支付方的负担能力,如果支付方确实没有能力给付,那法院也不会确定一个高额的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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