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在办理的时候改名吗?

房屋产权
2022-11-27 12: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有购房合同还没有房产证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可以改名字,已经备案的需要在房产证办理后过户更名。当事人一方经其他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得有关的从权利,从权利不因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房产证不可以随意改名字,如果需要变更名字,需要当事人一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不可以随意更改房产证的名字,如果需要变更名字,需要当事人一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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