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答辩状应当包括:答辩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的信息;答辩人的答辩请求,以及可以支持答辩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同时写明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和
证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