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家做屋面,下楼不小心摔骨折了,我在厂里买的社保要自己全部承担请问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2-11-27 14: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自愿放弃买社保,在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来依法支付工伤赔偿待遇。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即使劳动者自愿,也不能够不购买,否则要承担补缴社保和依法支付工伤赔偿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做工程施工的买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其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工程项目。对于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工人受伤,若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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