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借给别人2万元,有借条,借条上有担保人和借款人签字,担保人主动担保的,我爸多次找借款人还钱,都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多次联系担保人,担保人也不管,还要我们去告他,知道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住址,电话,姓名,但是不知道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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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
物权的情形,凭借条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但如果借款人不履行义务,而出借人还不能实现担保物权时,则只能起诉借款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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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可以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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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借条要起诉的,一般是起诉借款人,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但如果借款人不履行义务,而出借人还不能实现担保物权时,则只能起诉借款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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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