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但是没有写借条,自己主动说给我月利率百分之5的利息,但是现在拖欠了挺久我叫他给我写欠条,他说如果写欠条要我把以前给出的百分之2的利息在本金扣除,但是每次他主动借钱都是他主动提前说了给多少利息,但是有点超出的法定的百分之3,但是所有借钱的对话和利益的对话都是他主动提出的我也有聊天记录,所以他的用以前多付的利息扣本金的才愿意写欠条的操作合法吗

债务追讨
2022-11-27 15: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欠钱不还超期限的,应当按当事人的约定来计算利息;但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要合法合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则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如果只是约定不明的,除自然人之间借款的以外,可通过协商等方式来加以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当事人借了钱给了别人,打的借条是永久有效的,但是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了钱给了别人,打借条的有效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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