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抚养费,异地怎么办理

子女抚养
2022-11-27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在异地起诉抚养费的,并且法院已经受理的,那么被起诉的一方应当积极应诉,如果真的是不支付抚养费的,应当及时支付,因为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即使法院没受理,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我国异地的起诉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离开居住地满一年的,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均异地满一年的,适用一般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异地起诉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收集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因被监禁、不在中国居住而异地的,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